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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 | 2025年正中关爱助学金评选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6

“正中关爱助学金”是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的正中砺木铸才基金公益激励资助项目之一,由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85级校友邓学勤先生代表其公司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基础型需求,包括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旨在鼓励和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现根据《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正中砺木铸才基金”激励资助方案》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正中关爱助学金”相关评选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

二、基本资格

(一)在2025-2026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在校期间学业综合表现优良,2024-2025学年度平均GPA在2.0以上,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助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一等

助学金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在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10%。

2.在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30%,且该学年的公共服务时长为40小时及以上。

3.在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30%,且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需提供学生工作表现优异相关证明,如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五四表彰相关证书等)。学生工作表现由评审委员会评议。

(二)二等

助学金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 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30%。

2. 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50%,且该学年的公共服务时长为40小时及以上。

3.在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年级本专业正中关爱助学金的申请人中GPA专业前50%,且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需提供学生工作表现优异相关证明,如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五四表彰相关证书等)。学生工作表现由评审委员会评议。

(三)三等助学金

申请条件:

1. 2024-2025学年学业成绩优良的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生,平均GPA在2.0以上。

注:一等、二等助学金仅学制内学生可申请;申请一等助学金条件未能评上的申请人可继续参评二等,并依此类推。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双面打印纸质版的

(1)经辅导员同意签字后的《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正中砺木铸才基金-正中关爱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成绩单、校义工联盖章的义工时证明、学生工作表彰等)。

(3)以及填写完整的《爱心传递卡》(含个人生活照/证件照,亲笔签名等),电子版形式可以使用扫描件(图片/PDF)。

(4)《“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资助协议》一式三份(填写大小写金额、亲笔签名等),电子版形式可以使用扫描件(图片/PDF)

于2025年12月1日17:00前提交至致工楼A306(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上(1)、(2)、(3)、(4)的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生会委员会邮箱szutumuxd@163.com,邮件名及附件压缩包须按照“正中关爱助学金+姓名+学号+联系方式”格式修改,以同时收到纸质和电子申请材料作为完成申请流程,逾期不再接收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会影响评定结果。

(二)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评审委员会委托学生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三)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审核。

(四)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确认2025年正中关爱助学金名单后予以公示。

(五)申请人接受资助需签订《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资助协议》(附件2),如出现违反资助协议的情况,则取消申请人未执行资助金额及下一学年度受资助资格。

五、发放方式

(一)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每次发放资助金额的50%。

(二)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助学金资格:

本科生:

1.受助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平均绩点低于2.0;

2.受资助学年内受院内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受资助学年内转入其他学院或无特殊原因休学或退学。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提交虚假材料或拒绝评审委员会要求的相关材料。

2.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正中砺木铸才基金颁发典礼。

3.未提交《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资助协议》、《爱心传递卡》等材料。

(二)正中关爱助学金评审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6732825

附件:

附件1.《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正中砺木铸才基金-正中关爱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正中砺木铸才基金资助协议》

附件3.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4.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名单

爱心传递卡

资助协议和爱心传递卡填写说明